松桃:规范“微权力”服务大民生

时间:2020-08-18 11:18:27 点击:

“实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对照清单,小到采购发票,大到项目资金运行等,都要在村里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镇楼台村党支部书记滕云伍表示,通过着眼于小微权力的整治,有利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利益。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拳整治基层“微权力”,切实加强民生监督监管工作,紧扣“护民生、促脱贫”主题, 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2018—2020年工作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民生监督监管“五个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五小”监督模式,结合“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千村进万家”“杨荣式”好干部大走访活动及“爱岗敬业我先行,积极作为勇担当”专项行动,加强业务培训, 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督促主体责任部门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和项目资金运行监管机制,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把“微权力”晒于阳光下,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建立“微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县纪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民生监督网络,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探头”“前哨”作用,实现对村级“微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共开展“小监督”532次,发现“小苗头”207个,提出“小建议”115个,督改“小问题”109个,回应“小诉求”87个。

“通过完善‘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压实主管业务部门主体及监督责任,让‘微权力’不再任性,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 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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