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们有拟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吗?同时请把中心组学习记录给我们看一下。”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成立6个督查组,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分工、分片对27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为确保督查质效和严肃性,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铜仁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为督查依据,细化督查内容、督查清单,明确工作要求。
督查中,各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围绕是否书面向县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是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等明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
据悉,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5个督查组,围绕政治建设、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监督以及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对全县58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99个,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将督查结果形成专题报告呈县委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
“权力运行到哪,监督就跟着到哪。下一步,我们将要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贯彻执行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以严肃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松桃纪委监委陈孟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