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三点三不”校准“探头”

时间:2020-09-14 16:52:39 点击:

今年以来,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校准派驻监督“探头”,精准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提升派驻纪检监察质效。

找准“切入点”,紧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放松。以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见效。校准探头,精准靶向。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要义,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对驻在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通过专项调研、参加会议,全面了解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政治监督活页等工作情况。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方向、抓住问题“关键点”,确保监督精准实效。紧盯主责,督促落实。研究驻在部门“三定方案”,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盯住部门的关键岗位和工作重点,根据各部门责任清单和问题台账,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防止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部门将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突出重点,做实首责。充分发挥派驻“探头”和巡察“利剑”的互补优势,重点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对照问题清单,督促驻在部门积极分析研判,细化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杜绝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存在,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监督效果。

关注“风险点”,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缺项。准确“把脉”部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防止权力滥用。明确“一张清单”。要求驻在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列出“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督促驻在部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采取“两个结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列席会议与专项督查”两个相结合的方式,抓实“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监管和跟踪问效。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规避监督、违反制度以及执行不力等情况,及时摆查问题“阴角”,抓早抓小。

管控“薄弱点”,防止“四风”问题不停步。坚持标本兼治,严格管控“四风”问题反弹的“薄弱点”,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警示教育常态化。及时向驻在部门转发各类典型案例通报,指导驻在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达到“以案为戒、以案促教”的目的,并有针对性的指导部门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节点检查常态化。长期坚持在节假日前,深入驻在部门开展节前提醒,高频率通报曝光中央、省、市、县“四风”典型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对反“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移风易俗常态化。紧盯乔迁、升学、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的不良现象,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乔迁、升学、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的不良现象。长期通过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营造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玉屏县纪委监委 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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