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基本职责,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当好组织“协调员”。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作为考核内容。通过“现场+书面”述职,组织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述德,并测评。今年以来,共完成10个单位常规性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117个,提出建议35条。
当好决策“参谋员”。通过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个,党政纪处分18人;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1次,140余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当好工作“监督员”。立足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挥监督专职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390余次,发现问题270余个,督促整改91个,追责问责89人。围绕做好“六稳”“六保”督查32个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6轮,督查村(社区)385个,党纪政务立案2人;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28个,诫勉谈话2人。
当好教育“警示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召开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媒体平台”为载体,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32个单位1500余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27个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巡回展,让党员干部进一步接受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例62人。(松桃县纪委监委 陈孟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