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严字当头 精准规范开展监督执纪

来源:铜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2-11 16:05:27 点击:

“今年移送审理材料有新要求新变化,必须按照新的模板规范装订卷宗,违纪事实材料必须充分听取被审查人员意见……”这是万山区审理室负责人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的一幕。

今年来,万山区纪委监委聚焦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新要求之间的衔接,牢牢坚持“严”的主基调,严字当头、以严立规,通过严的制度和程序,精准开展监督执纪,不断强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来,万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培训学习、“我的业务我来讲”、理论研讨等多种方式,严抓纪检监察干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提升。在抓理论提升的同时,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加注重质效提升,通过以案代训、“结对帮带”、“跟案实战”等形式,突出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纪检监察机关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和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的过程中,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即保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近日,万山区纪委书记邹远志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上说道。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扎实做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在惩治腐败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后墙’不松。

在案件查办之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析、典型案例交流、优秀案件评选等活动,将实事求是原则充分体现到对每个问题的处置、每个案件的调查、每个监督对象的处理上,做到严谨细致,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依据法纪、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实事求是做好“四种形态”的贯通运用。一年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1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2人次,占总人次的37.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2人次,占4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10.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6.2%,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万山区纪委监委 姚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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