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说明的问题给予采信,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近日,石阡县某乡镇一名被函询回复采信的干部由衷地说到。
今年以来,为更好发挥函询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石阡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推行函询回复采信反馈机制,用严管的外在压力和厚爱的内在动力,让实干担当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敢于干事创业。
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在收到涉及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线索后,结合党员干部的平时表现和群众评价,对反映笼统或无事实依据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相信党员干部能够对党忠诚老实的前提下,用开展谈话函询的方式让党员干部有机会自己把问题说清楚。对被反映人下发《函询通知书》,要求函询对象针对《函询通知书》内容如实回复,并对函询回复的真实性负责。
收到函询回复后,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干部廉政档案、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及到被函询人单位调查走访等方式,精准研判反映问题线索和函询回复内容,对情况说明清楚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了结,向被函询对象发送《函询回复采信告知书》,及时为其澄清正名,轻装前行。
“谈话函询体现的是组织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实施函询回复采信反馈机制,有利于保护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的原则。”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不定时对函询采信反馈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被函询人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石阡县纪委监委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