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四式监督法”助力公安系统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10 17:09:06 点击:

自全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和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探索“四式监督法”,为铜仁市公安系统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融入式监督,当好“内行人”。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到被监督单位重点部门开展座谈,了解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提醒被监督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准备。明确专人负责,借助多种媒介,主动学习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学习应知应会,密切关注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确保对公安机关“做什么”“怎么做”的底数清。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制定任务清单,实行网上挂图督战。一面紧盯被监督单位“防疫办”,了解系统工作总体动态。一面紧盯各工作组,掌握重点工作鲜活资料。一面紧盯“防疫组”关键少数,反馈情况,督促履职,切实做到“情况明”。

体系式监督,当好“帮忙人”。督促被监督单位内部切实开展职能监督,同时到执勤、执法一线走访,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心声,扎实开展民主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困难,按照行业或属地汇总、分类、研判,归口反馈被监督单位、对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或有关职能部门并开展跟踪,有效开展外部监督。疫情防控中,把准监督职能底线,履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

点穴式监督,当好“诊断人”。及时依照前期监督经验结合监督新内容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风险处,并对重要工作、节点,依照研判出的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查明病灶点。搜集、通报被监督单位系统内典型案例、典型问题,督促自查自纠,打好预防针。通过开展“新、老并治”,督促履行行业主管职能,推动“群防群治”。

下沉式监督,当好“代言人”。疫情防控中,坚持少看资料、少听汇报、不坐机关,深入执勤执法前线,融入党员干部群众中,搜集资源分配不均衡,个人防护装备不充足等工作或个人困难,督促被监督单位切实开展暖警惠警,团结队伍,增强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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