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一信三反馈”变信访为“信任”

时间:2020-09-29 16:19:12 点击: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将你检举的问题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你们的回复我听清楚了,这样的解释和答复,我很满意……”

近日,沿河自治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向沙子街道村民田某反馈了检举控告问题办理情况。田某在听完纪检监察干部对反映问题的处置结果后,表示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结果,满意地在反馈表上签下了名字。

近年来,沿河自治县纪委在处置实名信访举报工作中,坚持“一信三反馈”工作法,即对一个信访件的办理按时反馈受理情况、适时反馈办理进展、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最大限度变群众“信访”为群众“信任”,助推信访件办理过程更加便民、亲民、惠民。

在信访受理阶段,县纪委信访室收到信访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核实举报内容。针对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经分流后,由承办部门以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工作进展。

调查结束后,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承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见面或者电话反馈调查结果,填写《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表》,并让其签字确认。

“在处理信访举报件的过程中,通过‘一信三反馈’,能让实名举报者知道信访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又能稳定其情绪,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对信访处置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该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今年来,我县办理此类实名信访举报件67件,广泛获得了群众好评和点赞。下步,我们将常态化落实好‘一信三反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群众对信访处置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该县纪委县监委分管信访工作负责人表示。(沿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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