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集中研判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时间:2020-01-21 11:44:53 点击:

近年来,石阡县不断强化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在每轮现场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召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监委相关室(组)负责人、巡察干部等人员对巡察报告进行集中讨论、分析研判,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准找实。截至目前,石阡县委巡察办已组织集中研判133份巡察报告,精准发现问题1259个,移交问题线索25条。

在“全”字上深入,确保研判有理有据。严格落实巡察发现问题底稿制度,按照《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填写要求,全面收集“问题来源、问题概述、了解内容、支撑材料、编制时间”等基本信息,重点将涉及人员、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政策依据等信息表述清楚,完整写入《巡察报告问题底稿》,为集中研判发现报告中存在语句叙述不合适、归纳提炼不精准、政策运用不恰当等问题提供修改依据。同时,将巡察发现问题质量及数量作为巡察干部个人年终考核依据,保障巡察发现问题客观精准。截止目前,已规范建立292个被巡察党组织3022份问题底稿。

在“准”字上着力,确保报告客观公正。在做实巡察问题底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深刻内涵和“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参照“巡察发现问题归类”标准,用言简意赅、客观真实、形象生动、一针见血的语言准确写入巡察报告。确保参与研判人员能快速、准确透过巡察报告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整体运行情况有一个清晰认识,帮助找出巡察报告中政治属性不突出、问题定性不准确等深层次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在“实”字上深挖,确保证据无可辩驳。利用集中研判,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职责,对照六大纪律负面清单、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涵、结合相关制度规定等专业知识将巡察报告中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一对一、点对点、人对人的深入分析,把定位不准、支撑材料不充分、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线索全部过滤筛除,确保巡察移交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在“改”字上问效,确保整改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类别,认真分析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巡察报告中提出意见建议政治站位不高、与存在问题不对应、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进行再次修改、完善。确保意见建议准确、实在,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石阡县委巡察办  苏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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