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妙隘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3 16:37:12 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6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妙隘乡及岩门村和塘坳村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8月26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妙隘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乡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我乡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巡改办,乡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专职办公,全力提供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并研究制定了《妙隘乡落实二届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妙隘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妙党发〔2019〕82号)文件。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管口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各责任股室站所负责人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根据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倒排工期表,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开展工作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整改问题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效,务求取得实效
  开展真督实查,各责任领导积极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整改目标、时限要求,细化节点,强化措施,抓细抓实整改工作。乡纪委、乡巡察办加大整改情况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反馈乡党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编造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月13日、2015年6月18日、2016年7月20日、2017年6月23日、2018年2月12日分别在延安、贵阳、银川、太原、成都召开的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系列讲话精神记录。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召开3次党委班子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再次进行学习。二是已召开2次干部职工大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工作重要论述。三是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不断加强学习力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走过场,如:2018年与2017年的《妙隘乡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内容雷同,且方案中出现“使全县党支部达到‘五好’标准”、“发挥县委党校作用”等不符合本乡实际的表述。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3日结合本乡实际出台了《妙隘乡2019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学习制度,同时组织党员在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群进行学习签到,乡党建办同志负责督促。二是会议记录得到有效规范。9月1日起,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已明确由罗源龙同志负责,罗源龙同志有事外出时,由办公室王帅同志负责记录。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选修课和必修课,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性意识。9月12日前,对从未在智慧党建平台学习过的党员由各支部督促学习。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乡党委未传达学习省委办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精神领会不深,2018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成立妙隘乡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研判处置机制的通知》,将9名非中共党员纳入领导小组成员。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3日,乡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对省委办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于10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乡意识形态工作作专题部署。三是9月1日已调整充实《关于成立妙隘乡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研判处置机制的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为中共党员。四是各村已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宣传工作联络员,乡级宣传工作联络员为高秀兰同志,切实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
  2.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推进不力。2019年7月15日,妙隘乡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组织的“大整改、大蜕变”成效检查验收中排名全县倒数第一。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尽锐出战,由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胡志江同志担任新庄村脱贫攻坚指挥长,扶贫工作站工作员何苇调整到新庄村当攻坚队员。同时对深度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大沟村调整梁岳伟到大沟村当攻坚队员;二是强化调度,乡指挥部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村的新庄、大沟等村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统筹,围绕县级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或推进会,当前全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是全乡“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已基本补齐;五是通过制定逐户脱贫台账,逐户制定一户一策,摸清了底数;六是对时任新庄村指挥长赵斌、时任乡脱贫攻坚分管副乡长滕昭钦报县纪委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新庄村攻坚队员田晖、黄亚飞、黄永清、唐志福进行集中约谈。六是坚持“七个极”工作要求、“三真三因三定”工作原则,用好“76554”工作方法,紧扣“三率一度”“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全面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9月4日及2019年11月20日市级交叉检查我乡得到市级检查组认可。
  (2)脱贫攻坚整体谋划不精准。如:新庄村贫困发生率22.72%,属于深度贫困村,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原计划出列时间排到2020年,导致投入和帮扶措施严重滞后,2019年要完成整体出列任务,必然出现突击和抢抓的局面,像岩上组、太阳组联户路硬化基本未开始实施,各项工作拖后腿。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00098”工作目标,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我乡于10月8日组织开展了村级交叉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个村举一反三,已及时整改销号,制定了逐户脱贫措施;二是对深度贫困村新庄村、塘坳村等村开展了贫困调查,分析了致贫原因,因地制宜,建立逐户脱贫台账。三是充实新庄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力量,已调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胡志江担任新庄村脱贫攻坚指挥长,切实制定了新庄村脱贫方案、逐户脱贫措施,确保年底在档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四是全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重点工作。五是截止12月26日,新庄村联户路及房前屋后硬化应基本全面竣工,只有岩上组长期外户未硬化完成。
  (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较重。目前,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总数为490户2212人,未落实搬迁任务的仍有234户954人,“两头住”的有37户189人。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及时调度、掌握搬迁意愿动态、召集攻坚力量对未落实房源的、搬迁意愿动摇的搬迁户,进村户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惠民政策,做到搬迁政策家喻户晓、解决搬迁群众对搬迁政策的疑惑、稳定搬迁群众的搬迁意愿。同时乡主要领导主动与县移民局领导对接房源、及时了解房源消息动态,经过乡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目前我乡490户2212人已全部落实搬迁入住,巡察反馈我乡两头住37户189人,已彻底搬迁入住37户189人。
  3.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短板”问题。
  (1)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塘坳村高原组集中饮水工程原计划2019年6月底完工,但到目前为止,主体工程建好后一直未搭电和安装水龙头入户,导致该组33户137人守着已牵到家的水管“望水兴叹”。乡政府所在地集镇自来水从河里直接抽取,没有净化措施,水质浑浊,还时常断水。新修好的妙隘水库饮水工程迟迟没有投入使用,3千余人饮水安全无保障。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塘坳村高原组集中饮水工程。该工程2019年4月份动工,6月份完成集水池、蓄水池和管路安装工程。因该工程以提水方式解决,需要新建700米输电线路。同时,由于高原组与九江乡交界,其供电线路由太平营供电所管辖,因此,在输电线路对接过程中,存在区域差异,对接难度大,时间长,延误了工期。2019年8月底,输电线路、电表和提水设备安装完成,9月7日,试水成功。9月20日,入户复核,已正常通水。二是平皋水厂工程。截止目前,工程建成800m³蓄水池1口,安装完成DN280-140供水主管道8.658Km,完成40m³/h分体式水处理设备一套,自动投加器1套,完成变压器增容80KVA/1台,400V输电线路700米,完成管理及生产用房250m²,完成场地平整4.2亩,完成围墙、护栏24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完成投资约750万元。9月19日,试水成功,抽水达到设计要求,9月20日,水处理设备安装完成,已正常通水。
  (2)群众看病得不到保障。目前有11个村卫生室达不到规范要求,需要新建或者修缮。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12月20日,我乡未达到规范要求的11个村卫生室,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1.针对对重大安全风险重视不够问题。新庄村太阳坡处于滑坡地带,地质灾害警示牌被毁坏后随意丢弃路边,未起到警示作用(已边巡边改)。集镇主要街道路面破损严重,主干道上连续出现10余处下水道无盖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边巡边改)。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镇主要街道10余处下水道无盖板情况,已及时组织专业施工队伍现场测量,采用钢筋焊接标准盖板进行修缮;新庄村太阳坡地质点警示牌于2019年8月4日下午已将最新的警示牌更换完毕;三是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村对重点行业安全隐患点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了管理台账;四是加大安全防范宣传,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2.针对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1)扶贫项目谋划不精准,导致部分项目资金被收回。如:2016年大土村7万元通组路项目以及全乡的37.5万元核桃种植项目、2017年寨石村23万元巨峰葡萄种植项目,因准备不足、谋划不当,未能按时实施,导致资金全部被收回。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从我乡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库建设按照相关程序,结合我乡资源禀赋申报纳入项目库;二是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确保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增强可操作性,切实达到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培育项目实施经营主体,近年来,我乡大力开展种养殖培训,同时每年组织相关致富能人到县党校、苏州善港等地开始实训,2018年至2019年以来共计培训19人;四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实施的扶贫项目加强监管和提供技术指导,使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扶贫效益。
  (2)扶贫项目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如:长滩村、大沟村共100万元的食用菌种植项目计划于2019年2月完工,目前仅完成了土地流转,进场道路平整,菌棚设施建设仍在施工中。平皋村农产品加工厂,投资50万元扶贫资金,2018年12月主体厂房建成后一直闲置未生产,乡、村两级也没有研究解决办法。
  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食用菌种植项目,已多次与健丰农业有限公司对接,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针对平皋村农产品加工项目,多次与吉丰公司对接,要求及时投产运营,目前松桃桃源土特产有限公司已经拨付平皋农产品加工厂项目2019年分红资金3万元,食用菌项目暂未分红;二是由于吉丰公司暂时性资金紧缺,造成两个项目暂时未启动,县级平台公司允诺正在抓紧筹措资金,确保食用菌项目和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尽早投产见效;三是加强扶贫项目后期运行监管,明确专人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与后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扶贫项目正常运行,扶贫项目发挥扶贫效益。
  (3)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如:黄木村饮水山塘建设项目,扶贫资金10万元,于2017年底实施,2018年4月竣工,但验收报告、总结、移交手续等资料的时间却是2017年4、6月,前后颠倒。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该项目自查验收表在验收签字时未填写落款时间就装入项目档案,其原件在填写正确时间后用于报账装入财政报账档案,项目档案中的验收表复印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填写时间错误,并影响验收报告、总结、移交手续等材料的落款时间,已于2019年8月26日复印财政自查验收表原件装入项目档案中,并且对总结、移交手续等资料的落款时间进行更正;二是于2019年10月16日下午,我乡组织乡扶贫办、财政分局、村委会、施工方等人员对黄木村饮水山塘建设项目再次进行验收。三是加强扶贫项目档案管理,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松扶领〔2019〕37号)文件精神,对我乡所有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梳理,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档案装档顺序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3.针对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
  (1)识别不精准。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1317户5267人,错退28户107人,错退率2.03%。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再次梳理,建立工作了台账,对住房保障存在问题的205户补齐了工作短板,28户107人已脱贫未搬迁农户全部实现搬迁,并对全乡所有贫困户精心制定逐户脱贫台账,全乡所有农户均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二是强化驻村帮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2019年脱贫工作,做到脱贫退出结果真实。
  (2)“四卡合一”信息不精准。如:新庄村蒋德忠之母的系统年龄为“59岁”,“四卡合一”填写为“69岁”,其女蒋嘉慧读小学一年级,填写为“幼儿园”;新屯村杨再玖、石万妹户收益和帮扶内容均为空白。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自市委脱贫攻坚第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我乡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会,并针对反馈问题,对新庄村、新屯村全体攻坚队及帮扶干部再次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限时整改,将错误信息全部更新;二是加强督导,对因工作失职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新庄村帮扶责任人吴云忠,新屯村帮扶责任人龙国庆、李昌发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进行约谈。
  (3)帮扶措施不精准。如:大土村贫困户尹冬仙两个儿子均为已结婚生子,一家10口人一起生活,易地扶贫搬迁分得一套120平方米搬迁房,根本住不下,导致尹冬仙和小儿子一家又搬回原地居住。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贵州省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规则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迁指发〔2017〕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该户实际情况,经乡指挥部研判并报县移民局备案,决定对尹冬仙进行分户搬迁,经动员,尹冬仙小儿子无搬迁意愿,已对老房进行补齐房屋短板。
  4.针对“精扶贷”层层转投,资金安全风险较大问题。2016年以来,全乡800户贫困户按2-5万元不等申请了“精扶贷”资金,合计3970万元。所贷资金统一入股到松桃景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再由该社将资金打入松桃利丰股金社发展种养殖业,约定每年按10%分红给贫困户,周期3年。除2016、2017年已分红外,2018年至今都未分红,贫困户所贷资金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精扶贷”本金的监管,再次积极与县利丰股金社、县扶贫办对接,对已到期的“精扶贷”本金进行及时还本,截止2019年10月16日已到期110笔532万元,已按期归还本金110笔532万元;二是2019年9月12日乡领导再次到县利丰股金社、县扶贫办就“精扶贷”分红事宜进行对接,并报《妙隘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妙隘乡“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的函》(妙府函〔2019〕46号)、《妙隘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妙隘乡“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的请示》(妙府呈〔2019〕101号)文件,分别函请县利丰股金社、呈县扶贫办予以协调解决2018年度、2019年度“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便于及时将分红资金发放到户;三是通过对松桃景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对松桃景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已完成全乡800户贫困户精扶贷分红。
  5.针对“两个责任”约谈走形式问题。2019年5月26日、31日两名党委委员、副乡长分别与文广站、村规划站工作人员的约谈,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与本中心3名工作人员的约谈,内容完全一样。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9月24日由乡党委书记对涉及的2名乡党委委员、1名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履行“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不力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由乡党委书记对1名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乡党委履行“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不力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由乡纪委对所涉及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开展2019年第二轮“两个责任”分级约谈。
  (三)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方面。
  1.针对民生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2018年清理出违规发放37名死亡人员低保金2.1521万元,已追回资金0.914万元,仍有1.2381万元未追回;2019年4月,核查确认养老金死亡冒领111人66789.58元,已追回44888.27元,未追回21901.31元。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养老金死亡冒领问题,共涉及11个村38人未追回资金21901.31元。截止目前,已追回资金20786.27元,还剩余4人共计1115.04元资金未追回。经核实确认,该4人均为五保户已死亡,剩余资金无法追回,对此已作出情况说明。其中新庄村蒋某某2013年3月死亡,其名下从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冒领的资金1980元,经查实被时任村干部陈某截留,用作个人消费,县纪委已对陈某党纪立案审查;二是违规发放死亡人员低保金问题。妙隘乡疑似死亡人员冒领民生资金45174元,经过核实应追缴死亡冒领资金12381元,应追缴对象15人。截止2019年10月22日,已上缴15人,追回资金12381元;三是2019年12月15日,我乡纪委接县纪委转办,对关于二届市委市委脱贫攻坚第专项巡察组反馈妙隘乡违规发放死亡人员低保资金和社保补助资金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发现妙隘乡新庄村原村委会陈某私自截留5位群众社保卡,并将其中8100元养老金用于个人开支。妙隘乡新庄村原支部书记蒋某某在其母亲去世后,未将其母亲死亡信息上报,仍然继续领取其母亲养老保险金1410元作为家庭生活开支,陈某已被县纪委立案审查,蒋某某已被我乡党委立案审查。
  2.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1)通组路连户路进度迟缓。如:界牌村大面组通组路2018年6月被洪水冲毁后一直未通,沙石、水泥等施工材料无法拖运,致使全组的连户路、院坝硬化工程一直得不到实施;大土村陈家组约600米通组路、该组杨光孝和金邦成户约150米连户路未硬化;新庄村岩上组约600米通组路及该组刘光艮房前屋后、连户路未硬化。
  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界牌村大面组通组路河道便桥,主体已完工,已正常通车,该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全部完工;二是大土村陈家组已完成硬化340米,我乡主要领导已与县交通局主要领导对接,并书面致函。业主单位县交通局正在积极督促施工班主尽快完工;三是加快新庄至岩上公路建设,由于调运物资困难及气候原因,现正在进行硬化,四是针对新庄村刘光艮户已动员其易地移民搬迁;五是加快房前屋后硬化与联户路建设进度,各村房前屋后硬化和联户路建设已全部竣工。
  (2)通乡主干道不畅。13公里通乡主干公路改造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8月2日,但实际路基平整铺沙都还未完成,时常堵车,严重影响该乡经济社会发展。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协调,实行倒排工期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警示标牌,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已于9月26日实现全程通行。
  3.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全乡有疑似慢性病患者163人,均未进一步确诊并办理慢性病证,导致患病群众医疗开支大,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县级组织医疗队伍对我乡疑似患有慢性病的163人到卫生院进行集中诊断甄别,其中有73人不属于慢性病,另外患有慢性病的90人已全部办理慢性病证。下一步,我乡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如发现患慢性病患者及时帮助办理;合医部门牵头,各村积极配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患慢性病的人员及时来办理慢性病证;杜绝患有慢性病但是未办证的现象再次发生,保障患者得到该有的医疗保障。针对贫困户,我乡将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包办到底。
  (四)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方面。
  1.针对村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问题。对村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2016年以来,因违纪问题被问责的村干部29人次,其中支部书记18人次,村主任7人次。其他4人次。矮塞、滥田、半边、新庄、石大5个村前后两任支部书记均被党纪处分。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公益林、一折通、桥梁工程建设、饮水工程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民生专项监察,发现民生问题线索7个,已党纪立案7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问责2人;二是受理信访举报7件,办结4件,转立案2件,党纪处分1人,1件正在初核;三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通报批评18人次,谈话提醒16人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四是开展2019年全市第一轮警示教育(妙隘展区),组织全乡各支部在家党员到县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学习《铜仁净苑》等廉政刊物,共340余人次受到警示教育。
  (五)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如:龙家堡村主任、界牌村副指挥长分别于2019年4月27日、7月11日在工作期间饮酒;2019年4月29日,矮塞村两名攻坚队员未请假私自回县城,几人均被全乡通报批评。巡察组于2019年8月4日中午暗访发现新屯村计生专干不假外出。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对攻坚队员日常签到和请销假情况、帮扶干部“帮扶日”签到签退情况、脱贫攻坚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严明驻村帮扶工作纪律;二是对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通报批评18人次,谈话提醒16人次;三是经过核实,新屯村计生专干已主动辞职。
  2.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如:市级脱贫攻坚督导组近期督查发现新屯村蒋家坟组杨再志、长滩村白早田组刘顺、界牌村大面组陆帮伦等贫困户对识别和退出时间说不清,对享受的政策不知道。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级和村级定期召开帮扶干部业务培训会,提高帮扶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由帮扶干部开展贫困农户一对一扶贫政策宣讲活动;三是通过电话回访抽查、入户核实等方式,贫困户的政策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通过召开小组院坝会、家庭会,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五是帮扶干部已经再次对识别时间、退出时间及享受的政策再次进行宣传,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3.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如:2019年7月25日,矮塞村6名帮扶干部未按时到村开展帮扶工作,被全乡通报批评并被责令每人向中国社会扶贫网交纳200元扶贫捐款。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攻坚队员和帮扶干部到岗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推动驻村帮扶作风持续向好转变;二是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通报批评18人次,谈话提醒16人次。三是2019年7月25日矮塞村被通报批评的6名帮扶干部,已主动缴纳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资金共1200元。
  (六)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员发展工作滞后。如:界牌村、黄木村2015年以来未发展党员,枫香村、平皋村、塘坳村2016年以来未发展党员。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科学制定了《妙隘乡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发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9月16日,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周汉民、乡党建办负责人罗源龙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对发展党员作了明确要求。三是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2018年6月1日,乡机关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3名同志转为预备党员,未按程序逐一表决。2019年1月10日,乡机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缺少发展对象汇报和党员讨论环节。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9日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和智慧党建联络员专题培训会,对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费收缴、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运用等党务工作进行了重点培训,不断增强党支部书记业务水平知识。二是目前已对我乡19个支部开展了业务指导,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党费收缴不规范。乡机关党支部2016年以来,每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未按规定每月交纳。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9月9日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和智慧党建联络员专题培训会,对党费收缴、党费计算进行了重点培训,明确把党费收缴作为每月党员活动日的规定动作。自整改以来,各党支部均已建立月收缴台账,且能够按时收纳党费。
  (4)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突出。村级党组织共有党员434名,50岁以上的有234名,占党员总数53.9%,其中矮塞村、长滩村60岁以上党员占比分别为53.6%、51.7%,半边村、大店村、龙家堡村等13个村级党组织50岁以上的党员均超过50%。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9月9日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会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再次培训。二是9月以来,以新时代大讲堂、院坝会等为载体,宣讲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员先进事迹,积极吸收年轻的群众入党。三是我乡2019年度从各支部推荐上报的发展对象中,分3期选派24人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进行党务知识培训,其中35岁以下19人,平均年龄32岁,保质保量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党员,优化农村党员结构,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5)个别村支两委不健全。半边村党支部书记、岩门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职位一直空缺。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8月1日,乡党委会已研究决定乡党委副书记、半边村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李淑芳同志任半边村党支部书记。二是岩门村已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人。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走过场。2016、2017年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内容雷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无辣味,基本是以建议代替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如:班子成员对党委书记的批评意见多是:“存在关心干部职工不够,建议批评的时候注意方式方法,批评多于鼓励,批评多了会打击积极性,存在经常加班的问题,建议注重工作效率等。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贵州省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对2019年民主生活会做专题部署。①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深入查摆个人存在问题。②各班子成员务必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从思想根源和党性上自我认真剖析和自我批评,坚持以红脸出汗的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严格按照要求,于2019年12月6日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三会一课”不规范。如:2018年9月5日、11月8日、12月4日,机关支部支委会由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书记记录;11月12日的支部大会,在支部书记参会的情况下,由委员主持。2019年5月30日,石大村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非中共党员记录;6月30日的支部活动“以聚餐的形式庆祝党的生日、祝福党”,存在组织活动娱乐化。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目前,我乡各支部均已按时且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同时,也能够很好的运用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开展好“主题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组织活动,会议评分均达80分以上。二是9月9日已开展各支部书记专题培训会,对“三会一课”内容作详细讲解,明确规定“三会一课”由专人(中共党员)负责记录会议,乡机关支部已专题召开整改会,明确了会议主持及记录人。三是各支部已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三、反馈塘坳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四个意识”不强。
  1.传达脱贫攻坚政策不及时。截止2019年8月1日,村党支部未传达学6月28日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7月22日召开的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村支两委分别于8月2日,9月11日两次组织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学习了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学习不深入。一些驻村干部答不全“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三会一课”的内容。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多次组织全体攻坚队员、村干部加强党务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要求所有驻村人员熟记以上内容,并长期坚持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二)人饮工程建设推进不力。
  2019年高原组实施人饮工程项目,原计划6月底完工,目前仅完成水池修建和水管铺设,电机及水龙头、水表安装未完成,至今未能投入使用,村民饮水难以及水龙头、水表安装未完成,至今未能投入使用,村民饮水难以保障。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村指挥部积极协调供电、水务等部门整改线路,安装水表,协调本组群众杨胜林为管护员。目前已经完成通电,农户通水,该项目已正常发挥功能,解决了群众饮水难问题,下一步将落实好管护工作。
  (三)“精扶贷”入股分红难保障。
  2016年以来,全村共有64户贫困户申请“精扶贷”,贷款总额319万元,用于入股到松桃景德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按股金的10%分红。2017年全村分红总额30.4万元,但2018年至今都未按合同约定分红,存村分红总额30.4万元,但2018年至今都未按合同约定分红,存在一定风险。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9月12日乡领导再次到县利丰股金社、县扶贫办就“精扶贷”分红事宜进行对接,并上报《妙隘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妙隘乡“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的函》(妙府函〔2019〕46号)、《妙隘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妙隘乡“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的请示》(妙府呈〔2019〕101号)文件,分别函请县利丰股金社、呈请县扶贫办予以协调解决2018年度、2019年度“精扶贷”入股分红资金,便于及时将分红资金发放到户。二是乡有关领导强化产业调研,因地制宜,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发展林下蛋鸡养殖,其中塘坳村已发展林下蛋鸡养殖12000羽。三是已低完成贫困户精扶贷分红资金发放。
  (四)扶贫产业项目监管不到位。
  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其中36万元用于发展蜜蜂养殖,14万元用于发展黄金李,覆盖村所有贫困户。所购买的300箱蜜蜂委托村民刘德清的聚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因管理不善,未产生经济效益,2018年以来未按合同约定分红。
  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其中36万元用于发展蜜蜂养殖,14万元用于发展黄金李,覆盖村所有贫困户。所购买的300箱蜜蜂委托村民刘德清的聚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因受雪凝天气影响,造成蜜蜂损失200余箱,未产生经济效益,2018年以来未按合同约定分红,为切实保障扶贫项目发挥扶贫效益,我乡已要求松桃聚心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红,现已分红2万元;二是全力为该产业提供技术保障,由乡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团队精准提供技术指导,目前蜜蜂养殖产业正在逐步发展壮大。
  (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难。
  全村应搬迁贫困户总数为23户123人,已搬迁19户101人,仍有4户22人未搬,已搬迁入住的19户中仅有6户旧房已拆除。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目前,上述未搬迁的4户22人,通过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已搬迁入住1户,另外3户放弃搬迁,并签订了放弃搬迁承认书。针对放弃搬迁的贫困户,塘坳村按照住房保障要求,做好补齐短板工作。并严格按照撤一补一的原则,继续加大搬迁动员力度。二是关于19户中仅有6户旧房已拆除问题。根据当前政策,存在一屋两头住的贫困户,旧房不需拆除;搬迁户有一年的缓冲期,可一年后再拆除旧房,塘坳村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好旧房拆除工作。
  (六)连户路实施缓慢。
  周家组5户、杉木组2户、塘坳组1户连户路庭院硬化未实施。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经自查,塘坳村杉木组、塘坳组连户路已于2014年全部实施硬化。2018年,周家组按照政府出具物质,群众投工投劳的一事一议模式实施连户路硬化,覆盖全组31户,只有舒文富户因拟在他处修建新房,自愿放弃老屋150米实施硬化,并且签订放弃承认书;在庭院硬化方面,2019年塘坳村按照政府出具物质,群众自行实施模式整村推进。因杉木组刘德汉、刘德海外出务工,多次动员未返回,放弃实施,塘坳组姚绍然户因外出务工及在他处新建住房,放弃实施。
  (七)党组织建设薄弱。
  1.发展党员工作滞后,2016年以来未发展党员。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19以来,塘坳村党支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展了4名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下一步,该村在发展党员程序上,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将党员发展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2.党费交纳不规范。有的半年交纳一次,有的一年交纳一次。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从八月份开始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并建立党费月收缴台账。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开展。
  4.驻村干部组织关系未按要求转接。如:乡下派塘坳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9月到任后,其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入村支部。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程序转接组织关系,4名驻村党员干部组织关系已转入到村支部。
  四、反馈岩门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到位。全村3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有13户未搬迁;搬迁对象周春隆、万兆军2016年分别得到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今年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一是该村剩余的13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已办理搬迁入住手续。二是搬迁对象周春隆、万兆军两户因为家庭困难,已经与乡政府签订分期还款承诺书,待稳定搬迁一年后退还危改资金。
  2.产业项目路网不配套。2018年该村林下养鸡产业项目实施后,配套产业路建设滞后,通往养鸡场300余米泥路坑洼难行。
  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该路已被发改项目立项,即将实施。
  3.联户路实施缓慢。如:岩门村何天得、代松阳等15户村民673米连户路和长田组周勤双、周尚锡等40户庭院未硬化。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8月30日止,何天得、代松阳等15户联户路673米已全部硬化完成;长田组周勤双、周尚锡等40户共计3000余㎡庭院硬化已全部完成。
  4.“四卡合一”信息不准。如:高家坡组万兆坤“四卡合一”上的主要致贫原因为“缺资金”,系统为“缺技术”;万家杰户之孙“四卡合一”上姓名为“万景轩”,系统为“万锦轩”。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知帮扶责任人对万兆军、万家杰两户的家庭信息再次入户核实,针对系统与“四卡合一”不一致的情况进行整改。经核实,万兆坤户主要致贫原因为缺资金,已修改;万家杰户之孙姓名实际为“万锦轩”,已修改。二是由乡指挥部对万兆坤的帮扶责任人张金华进行约谈,对万家杰的帮扶责任人滕伟进行全乡通报。
  5.村级组织不健全。
  (1)原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于2018年12月辞职后,该职位一直空缺。
  已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村“两委”与万家驹同志商议,支委会讨论同意,征求在家党员意见,一致同意向乡党委推荐万家驹同志任岩门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已经以报告形式向乡党委汇报。二是乡党委于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万家驹同志任岩门村监委会主任职务。
  (2)党员老龄化问题突出。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3名,50岁以上的有15名,占党员总数65.2%。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年轻人加入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要求发展年轻党员,为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对象2人,按期转正中共正式党员1名。
  6.党员的先锋模范发挥不好。原任村支书、村主任2014年12月因套取2万元村级集体资金,于2016年6月被党内警告处分(2人已于2018年11月辞职)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9月11日,村党支部组织攻坚队员、在家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在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原村支书、村主任的违纪案例及《松桃县纪委通报多起侵害群众利益及违规操作精准扶贫政策典型案例》等8件案例。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等相关工作,充分利用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思想教育及纪律意识,宣传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6-3920046;电子邮箱:850910838@qq.com

 

 

中共妙隘乡委员会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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