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巡察村级党组织265个,发现问题2746个,已整改2343个,移交问题线索84条......这是铜仁市石阡县近期晒出的一张村级巡察“成绩单”。
近年来,石阡县结合县情实际,采取“集中动员、分类施策”“集中研判、分类把关”“集中反馈、分类整改”三大举措,破解了村级巡察点多面广任务重、发现问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难题,巡察质效不断提升。
石阡县辖311个村(社区),要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此,石阡采取一次进驻、集中动员、整体推进,在被巡察村所属乡镇统一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简化工作流程,节约出更多时间用于现场巡察。同时,根据各村经济体量大小、问题反映集中程度、资金项目安排多少等情况,制定差异化、个性化巡村计划,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为防止巡察方向跑偏、发现问题不实、政治画像不精准,石阡县建立组内研判、组办研判、会商研判三级研判机制,分别对边巡边改问题、巡察报告、问题线索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绘好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画像”。截至目前,移交边巡边改问题467个,立行立改率100%;经会商后巡察组重新深入了解问题51个,删除问题27个;移交问题线索84条。
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石阡以乡镇为单元提出巡察综合反馈意见,分村列出问题清单,在被巡察村所属乡镇集中召开反馈会议,统一反馈给乡镇党委,问题清单对应反馈给被巡察村党支部,相关问题事项移交给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实行“谁的问题谁整改,谁管辖谁负责”分级整改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一项不漏、落地见效。
在乡村两级抓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县委巡察办采取“一提示、二督办、三问责”方式抓好巡察整改过程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共发出整改提示函32份、督办函11份,3个乡镇党委因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被全县通报批评、党委书记被县纪委约谈。截至目前,在整改期限内的2343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铜仁市石阡县委巡察办 吴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