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委巡察机构坚持从严执行“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刚性规定,实事求是精准研判定性问题,确保巡察结果高质量。
“组审+会审”高质量定性问题。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巡察报告政治站位不够高、研判定性不够准”原因分析,因事制宜探索推行巡察报告联动会审机制。巡中用好巡察组组务会制度,发挥民主集中优势,集思广益完善巡察报告。每一轮巡察结束并经组务会形成巡察报告初稿后,再由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就巡察报告所列问题的研判定性、文句表述、政策法规引用和整改建议等进行会诊联审,提高巡察报告质量。自推行该做法以来,组办协同发力,共同会诊联审巡察报告416篇,提出修改建议5408条次。
“综合+专题”全方位报告问题。巡察“报账”阶段,本着“发现什么问题就报告什么问题、适合采取什么方式报告问题就采取相应方式报告问题”的原则,实事求是向领导小组及县委报告巡察了解的有关情况。在向领导小组及县委提交“常规体检报告”的同时,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和基层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步提交“专项体检报告”,并提出专项治理意见建议,为县委决策施政提供有力参考。自巡察以来,已向县委提交专题报告11份,推动专项治理6个。
“请示+报告”动态化反映问题。始终坚持把规矩思维运用贯穿巡察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实行一般问题逐级报,即针对巡察即时发现并能通过立行立改解决的问题,经巡察组组务会集中讨论后逐级呈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重大问题直接报,根据巡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特大问题,由巡察组组长直接向县委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自觉把巡察工作动态情况有效置于领导小组及县委的知悉监督下,保证巡察组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推动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德江纪委监委 田超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