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口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探索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巡察问题反馈、整改、监督‘链条’式管理,做到巡察整改工作集中发力、问题清零,着力解决一批被巡察党组织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自建立巡察制度以来,该县实行问题“两通报、双反馈”,坚持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制度,定期研究巡察工作。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发现的问题,实行向分管县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和被巡察单位反馈机制。反馈时,在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反馈意见书上签字认领;县委巡察办结合反馈会情况,及时将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呈报分管县领导审阅,跟踪督促所分管单位抓好整改,及时传导压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议,主动认领、认真研判、举一反三,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做到真整实改不打白条,清仓整改不留尾巴,切实建立健全管长远、见长效的工作机制。”在十三届江口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在讲话中指出。
坚持材料“双把关、三联审”,严格按照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被巡察党组织拟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实行组办“双把关”,建立以巡察组审核为主,巡察办为辅的双重审核制度。同时,被巡察单位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按职能职责呈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核对,重点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达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一对一销号管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坚持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定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整改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跟踪督办,并将整改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们要将巡察工作置于阳光下,既要公开每轮的巡察单位、巡察内容和巡察时限,也要公开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让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说了算,积极动员他们信任巡察、参与巡察,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巡察办主任在第八轮巡察中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共派出巡察干部168人次,组建巡察组28个,通过提级巡、交叉巡、常规巡、专项巡、“回头看”的方式,完成181个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巡察覆盖率为100%,共发现问题1885个、完成整改1684个,整改率89%;移交问题线索177条、办结129件,办结率73%,党纪政务处分21人,清退违规资金300余万元。(江口县纪委监委 张辞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