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哥,你家是什么时候脱贫的?脱贫后帮扶干部是否经常来?你对帮扶人是否满意?”
“满意!我们家脱贫两年了,帮扶干部还和以前一样经常来,农忙时节还来我们村的田里作技术指导。”
这是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四不摘”专项监督时,与村民交流的一幕。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开展三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要求,建立“‘三级督查’+专项监察+巡回督查+蹲点督查”机制,组建10个督查组,与27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整合督查力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一线,对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落实情况等方面跟进监督检查。
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边查边改,着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四不摘”落地落实,确保脱贫攻坚质量高成色足。针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一查了之”,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截至去年底,松桃纪委监委共开展8轮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督查村(社区)523个,发现问题471个,集中约谈8人、提醒谈话5人、谈话提醒29人、批评教育8人、诫勉谈话1人,印发通报5期,通报批评177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基本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四不摘”的监督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黄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