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石阡县纪委县监委通过构建责任体系、约谈传导压力、强化内部督查等方式,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持续夯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实行清单管理,构建责任体系。围绕“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三个关键环节,健全以3张清单目标管理、5项制度过程管控和6项措施评价反馈的356闭环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协助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构建党委(党组)认真负责,主要责任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坚持分级约谈,传导责任压力。发挥好组织优势,强化上对下的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发挥好“头雁效应”,主动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失责追责。目前,全县共有114个单位开展了一对一分级约谈,共约谈4897人,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878人、一般工作人员3524人、村(社区)干部495人。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共提醒谈话21人次、批评教育28人次、诫勉谈话49人次。
强化内部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内部监督机制,拟定下发了《石阡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抓好日常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石阡县纪委县监委 刘清照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