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军,男,土家族,1966年3月生,贵州印江人,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4月,经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对江航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江航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约谈时,不如实说明自己的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放贷形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项目施工方、供货商等人,在工程承建权、物品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177余万元,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江航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任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经印江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江航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江航军被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