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巡察故事,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效展现出来,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巡察后带来的变化……”
今年以来,德江县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将村级巡察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倾力打造“巡察规范党建、党建带动发展”亮点品牌,深化巩固巡察成效,规范推动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和服务群众等工作提质增效,提升乡村治理成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
“创建巡察成效示范点,就是要向组织和人民群众交出亮丽答卷,更加有效的凸显巡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德江县将巡察成效示范点的创建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固本之策,为确保创建的示范点覆盖广、效应强,在充分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下发了《德江县创建“巡察成效示范村(社区)”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之细化量化为16项创建指标,为各基层党组织创建指明方向目标。
“巡察成效示范点建设是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和展示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德江县坚持把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示范点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同时,德江县结合实际建立巡察成效示范评估制度,由县委巡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及时了解各示范点建设情况,并适时抽调干部组成评估调研组,采取深入干部群众走访了解、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整改测评等方式,对巡察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方位了解、评估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结果让群众满意。
目前,德江县22个巡察成效示范点全部打造完成,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德江县纪委监委 黄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