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贪图享乐,动了歪脑筋,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占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对不起领导的信任,对不起家人……”
日前,印江自治县朗溪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扶贫办)工作人员艾某某因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财政扶贫资金、侵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被印江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由于在工作中没守住底线,一时贪念失去理智、滑向深渊的艾某某,开始悔恨自己当初的行为。
事情还得从2022年开展十四届印江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说起。
2022年3月,印江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朗溪镇后,坚持“三必到、四必问、五必访”工作法,在走访易地扶贫搬迁户田某时,按政策规定他要退回重复享受的危房改造及“四改一化一维”补助资金,但巡察组调取的资料上却显示还没退还。为了弄清楚原因,巡察组找到田某,在与其交谈中得知他已用现金的方式退给了镇扶贫办艾某某。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搬迁户退了资料没更新还是所退资金被干部侵占了?”资料显示与搬迁户说的不相吻合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全镇需退回资金的搬迁户应该不止田某一户,我们了解一下其他搬迁户是什么情况,这关系到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流失和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一定要把它弄清楚。”巡察组长张义忠对组员强调。
在接下来的走访中,巡察组对类似情况的搬迁户进行了重点了解,发现该镇的杨某、田某2户搬迁户都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给了艾某某,把应退的资金全部或部分退回。
与此同时,负责查阅财务资料的巡察人员也发现,艾某某2021年6月15日从已经完成税费的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项目工程款中,以支付该工程税款为名,在朗溪镇财政分局借款9万多元至今未归还;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印江鸿望劳务有限公司2次从公司账户转账4万多元到艾某某私人账户。
为进一步把情况弄清楚,巡察组积极收集调取有关佐证资料,又了解到艾某某有沉迷网络赌博的恶习,曾经因参与网络赌博被朗溪镇派出所行政处罚过。这更加引起了巡察组对艾某某可能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怀疑。随后,巡察组找艾某某进行了谈话。
“易地扶贫搬迁户退回的危房改造及‘四改一化一维’补助资金工作是你在负责吗,该退的搬迁户都退了没,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退回呢?”巡察组问到。
“当时是我们扶贫办在负责,还有的搬迁户没退或没退完,是退回到财政分局账户。”艾某某有些慌了。
“你还记得你经手的有多少户、资金是多少吗?”巡察组继续问到。
“时间长了具体经手多少户和资金记不清楚了。”艾某某想以此搪塞过去。
“脱贫攻坚期间工作较忙、事务繁杂,我回忆下如果有没及时上交的,我该呕出来就呕出来。”有些心慌的艾某某补充道。
随着巡察组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掌握了艾某某相关违纪事实后,巡察组以艾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个人支出、违规向管理对象借款和侵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移交。
经查,2021年至2022年间,艾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占财政扶贫资金数额较大。2023年5月,县纪委监委依法对艾某某采取了留置措施。(印江自治县委巡察办 杨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