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疏于法律法规的学习,对财经制度无知,没有用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导致思想觉悟不高,触犯了法律红线,我实在是悔不当初。”近日,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石阡县汤山中学原报账员杨某、石阡县教育局原财务室工作员刘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性活动案件,杨某、刘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进行深刻的忏悔。石阡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教育系统15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我们通过开展系统领域旁听庭审,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沉浸式’体会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提醒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自警自省自律、慎独慎微慎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规范严谨,法庭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越过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堕入犯罪深渊的过程,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看着昔日同事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我们也接受了一场来自心灵的叩问。作为人民教师,我们更该守好底线,为广大学生做好廉洁榜样。今后工作中,我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时刻严守纪法规矩。”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石阡县特殊学校教师杨某表示。
石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持续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提高旁听庭审针对性,以一域一案一人的查处推动形成警示教育一片、规范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覃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