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抓早抓小用好 用活“第一种形态”

时间:2024-07-19 19:14:51 点击:

“组织谈话提醒使我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一定依规依纪进行。同时,我也深切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和温暖,组织上对我的谈话提醒是在挽救我,让我及时‘红红脸、出出汗’,改掉小错误,不至于变成大错误……”近日,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张某某开展谈话提醒时,他感慨地说到。

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立足监督执纪第一职责,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防止其小错酿成大错,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管党治党新常态。具体实践中,该组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谈话前针对人员岗位特点,廉洁风险和平时掌握问题,制定谈话方案和问题清单,梳理出谈话要点,明确“必谈”和“详谈”内容,对症“开方”,精准纠偏。

同时,为使“第一种形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双向协同发力,该组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各级党组织真正敢用、善用“第一种形态”,使批评教育、提醒约谈、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

今年以来,该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书面函询2人;督促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苗头性问题2人。(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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