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纪委领导班子接访实行“四制一追究”

时间:2014-05-30 00:04:55 点击:

今年以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接访工作,在开展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活动中推行“四制一追究”制度,确保接访的信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接访领导包案制,根据“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对接访的信访件,实行包案制,并做到“五包一责任”,即包交办、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访、包回访、对所包信访案件负领导责任。

接访限时办结制,接访人员对接访的信访件,业务内信访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的信访件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必须1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必须2个月内办结,业务外的信访件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权处理单位调查处理。

接访情况公示制,按照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在公开栏予以公示。还将接访内容、办理情况、处理结果、回访情况及来访人满意度测评情况予以公示,严格接受群众监督。

接访受理督办制,接访领导或陪同接访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业务范围内所接访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跟踪督办,确保信访件办理时效与质量,做到信访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越级上访或引发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工作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规定》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若干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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