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围绕舆论引导、强化制度反腐、深化执纪监督,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大会,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传工作和电视访谈节目方案文件、实施意见,并下发至全县80个单位和10个乡镇(街道)。厘清“两个责任”内容清单,列出党委3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7项监督责任,并明确8名县级领导、37个牵头单位和43个协办单位具体抓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参加市级电视访谈1次,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交流发言1次,共悬挂横幅25条,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设宣传网站2个,组织21家单位利用本单位本系统局域网、信息平台制作宣传栏或专题网页,向上宣传推介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调研文章18篇,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良好氛围。
围绕制度反腐,助推责任落实。收集整理十八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整理归纳涉及国家级、省级、县级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新规28条,编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资料汇编1200本,发至全县各级各单位学习借鉴、参照执行。会同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局深入调研,共同制订出台全县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3个。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围绕执纪监督,有效回应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对5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担当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2件,给予政纪党纪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858.6万元,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503个,党政纪处分35人,收缴违纪资金538.3万元;在党政机关向“不找熟人办不成事”开刀,处分干部12人;在司法系统向“有理有据得不到公正结果”开刀, 处分干部7人;在乡村两级向“没有关系得不到公平对待”开刀,处分干部26人;开展“吃空饷”清理活动,辞退在编不在岗人员10人,停发工资5人,行政降级1人。同时,对4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3名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江口县纪委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