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继续创新和探索干部监督管理新举措,从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抓教育管理不松手,提升履职能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周一讲堂”活动,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重要时事政治、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综合知识的学习、领悟,包括党风廉政、案件查办业务、纪检监察相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开展“月汇报”活动,各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科室主任定期向委局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及下一个月工作计划,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
抓责任担当不缩手,提升工作成效。创新责任清单管理,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其中,将纪委(纪检组)16项监督责任细化为具体任务。纪检干部只需对照《责任清单》,便可明确各自“该干什么”“怎么干”。同时,还对照《责任清单》中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果作为纪检干部表扬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抓执纪亮剑不护短,提升自我约束。持续深化“三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纪检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干部坚决问责。同时还将进一步强化八小时内外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