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孤儿,父母不在,我的生活很困难,没想到这笔钱还能回到我的手中,感谢党和政府!”碧江区瓦屋乡孤儿代表晏贵川在领取到自己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后激动地说。
2月8日,碧江区纪委在瓦屋乡召开农村散居孤儿生活费清退大会,现场将16.8万元孤儿生活费违纪资金退还给6名孤儿。区纪委、区民政局及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瓦屋乡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及村监会全体成员,清退对象及家属代表共200余人参加清退大会。
据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至2016年期间,瓦屋乡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受助孤儿及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私自保管并操控孤儿基本生活费存折,先后支取出49.735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日前,碧江区纪委已将刘某某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除现金清退外,碧江区纪委还将责令民政及相关部门通过银行存折清退19.064万元,其余违纪资金所涉及的受助对象将重新认定,按照认定结果进行清退或收缴国库。会议前后,区民政、人社、教育、林业、畜牧等24家涉及民生的相关部门还设立咨询台面向群众开展政策咨询。
“我们召开这次农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清退大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影响一批的目的。”碧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