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江口县紧跟中央、省、市巡察工作步伐,多管齐下,形成震慑,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有力保证。
高悬剑,形成强烈震慑。一是建立巡察领导机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具体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察工作。二是明确巡察工作职责。制定《中共江口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权限、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每轮巡察都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工作方式、纪律要求等,切实靠实工作责任。三是规范巡察人员行为。制定《中共江口县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汇编《江口县委巡察工作手册》,明确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规范了巡察工作人员行为,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巧挥剑,实现对症下药。一是以巡察撬动自察。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围绕“四个着力”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用巡察监督撬动自我监督,用巡察发现撬动被巡察单位的自我发现。二是以巡察治病救人。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察立改,边察边改;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制度方面问题的,则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以巡察倒逼整改。用好制度利器,注重成果运用,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八小时以外”监督全面开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磨利剑,炼就巡察铁兵。一是精挑细选,组建巡察人才库。遴选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身体健康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入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多渠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检察等业务的专业干部进入巡察工作人才库,选优选精巡察人员,配足配强巡察队伍。二是烽火历练,打造巡察预警机。通过压担子、交任务,给予巡察干部政治考验、纪律考验和作风考验,强化巡察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职尽责的意识,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侦察兵”和“预警机”作用。(江口县纪委 杨波、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