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切实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铸就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前,松桃县纪委在系统内推行工作承诺制,实行下级向上级承诺,级级传导压力,层层推动工作,营造了承诺践诺、以诺促进的良好氛围。
承诺制对象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承诺内容为所分管工作和自身履职事项。承诺要求,一是部门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向纪工委负责人承诺、科室主任和纪工委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承诺、分管领导向纪委书记承诺。二是承诺事项必须按时限完成,完成不好或超期未完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三是承诺人完成每一项承诺事项后,必须做好资料归档,并上报县纪委办公室备案待查。
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9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承诺。(松桃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