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严把选人用人“廉政体检”关口

时间:2020-05-19 09:37:34 点击:

“下列同志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接到举报反馈的情况,是否存在影响提拔、交流任职、试用期转正、退休的情况,请及时给予复函。”近日,江口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一份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

接到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函后,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初审,并根据征求事项特点,有针对性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内设机构及相关派驻纪检组征求意见,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

根据各科室的反馈意见,案管室进行全面核查,经反复确认无误后,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再将廉洁自律审查意见送往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选人用人监督责任,严把廉洁自律意见回复关,切实加强对职级晋升、评优选先、提拔任用、表彰奖励推荐等对象“廉政体检”。

为确保“廉政体检”质量,江口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在收到有关部门征求廉洁自律意见函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征求事项内容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信访室、审理室、党风室等各负其责,通过查询纪律审查和信访信息系统,必要时向派驻纪检组或巡察机构延伸了解,形成廉洁自律审查回复初步意见,经领导审批后回复。

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廉洁自律意见回复的对象和类别,并对“廉洁自律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带病提拔”“带病推荐”“带病晋升”等情况的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挡在“门外”。

此外,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将回复情况录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登记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否定性意见登记表》,并对回复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存档备查。

今年以来,江口县纪委监委共出具廉洁自律意见回复36批405人次,其中干部提拔、任用、转正类24批317人次,评优选先9批88人次。

“作为政治生态‘护林员’,必须严格规范程序,把好廉洁自律意见回复关,对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认真开展‘廉政体检’,实事求是地出具‘体检报告’,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选好了干部,政治生态才能保持‘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江口县纪委监委 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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