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

来源: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25 16:46:52 点击: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促进基层党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积极性,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努力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依法依纪,有序推进。 按照《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实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的外,党的事务都应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内事务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充分形成,党员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二、实施范围

市纪委机关党委及委机关各党支部均属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对象和责任主体。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设置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2.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以及处理违规违纪党员的情况;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8.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各种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活动和为民办实事情况;

9.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0.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四、公开时间和主要形式

党务公开的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需要作出决策的工作,一般要提前5日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进行公开;三是印发文件,即通过印发文件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四、有关要求

1.公开内容要经过委机关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开。

2.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

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年度工作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