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会慰问制度(试行)

来源: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25 16:48:54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工会工作,落实好“五要访”(退休离岗要访、结婚生育要访、生病住院要访、家有丧事要访、重大困难要访)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委机关对干部职工的关怀,努力创建一支团结友爱、和谐民主的纪检监察队伍。现根据关于转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通知(铜总工通〔2018〕2号)、《铜仁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铜总工通〔2018〕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就慰问干部职工作如下规定。

一、慰问的对象及原则

委机关各内设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的干部职工要自愿办理入会手续,成为工会会员,并主动缴纳会费,才能享受工会的慰问和集体福利。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不予享受工会职工集体福利。

二、慰问的类别及方式

(一)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慰问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人均200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必须的生活用品等。

工会会员生日当月,发放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以上慰问品(金),采取工会会员普惠卡等方便职工会员的方式发放,由工会财务委员、生活委员按规定如期办理。

(二)退休离岗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时,给予500元的慰问品(金)。一般由分管或联系领导,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所在内设机构人员参加慰问。

(三)结婚生育慰问

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本单位的双职工分别享受)、生育,给予500元的慰问品(金)。在碧江、万山主城区内结婚、生育的,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到现场祝贺、慰问;在碧江、万山主城区外结婚、生育的,一般由工会通过电话或委托等方式祝贺、慰问。

(四)生病住院慰问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或动小手术,住院费用3万元以下(含)的,给予500元的慰问品(金);动大手术,住院费用3万元以上的,给予1000元的慰问品(金)。一年内,一般慰问一次。凡生病住院的,一般由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等前往慰问。

(五)丧葬慰问

工会会员去世时,给予2000元慰问品(金),一般由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等前往慰问。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给予1000元慰问品(金),一般由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等前往慰问。以上慰问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工会的名义购买花圈一个。

(六)困难职工帮扶

工会会员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时,由本人(所在部门)申请,经工会委员会(机关党委)议定,报常委会研究同意,给予2000元以内慰问品(金)。一般由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等前往慰问。

三、其他

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职工教育等工作,属单位行政的福利费、教育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范围。受单位行政委托,机关工会可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但经费由行政负担。

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经费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中支出,或按有关规定列支。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铜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职工慰问暂行规定》(铜纪办发〔2017〕12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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