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看作风丨化解纠纷解民忧

时间:2020-12-04 17:58:02 点击:

图为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转退征地补偿款现场。.jpg

图为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转退征地补偿款现场。

 

“真心谢谢纪委的同志,为我们化解矛盾、解开了心结,以后一定会按程序如实反映自己的诉求。”日前,铜仁市碧江区漾头镇漾头社区村民刘某告拿着退回的征地补偿款,既开心又满怀歉意地说道。

前不久,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举报,反映漾头镇漾头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刘某新借该区2019年瓦屋乡修建翁南溪水库征用土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私吞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17万余元。

“如果属实,这便是典型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果不属实,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快查快处。”接到信访件的第二天,在碧江区纪委监委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推进会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此事作出专门安排,同时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专项整治中保持严实的作风,把群众一件一件的事情都办好。

会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立即将信访件转交漾头镇纪委进行核实,并要求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

“此事并没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两天后,漾头镇纪委反馈,该件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土地权属衍生的民间矛盾纠纷。

为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村民和漾头镇、瓦屋乡相关站所负责人,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并实地勘测,最终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9年,瓦屋乡修建翁南溪水库过程中,在瓦屋乡与漾头镇交界处建设取料场,征用了漾头镇漾头社区黄家寨村民组3.74亩土地,作为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之一的漾头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刘某新,领取了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之后,按比例将部分补偿款分给了另外一名所有者唐某权。同组村民刘某告等8户村民得知情况后,觉得土地使用权归属有问题,自家的土地补偿款被冒领,便向区纪委监委进行了举报。

经核实,取料场实际征用土地5.21亩,涉及刘某新等10户村民的土地,相关部门实际应该支付补偿款为24万余元。由于土地边界不清、权属不明,刘某新、唐某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原先认定征用的3.74亩土地的17万余元补偿款。

“多领了,该退就退。”事情查清之后,调查组及时给结果告诉了所涉及的当事人,刘某新表示,作为党支部副书记,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他将多领的5万余元补偿款交给了调查组,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将补偿款退还给了其他8户群众。

“一开始以为刘书记故意隐瞒冒领。”刘某告等人拿到补偿款后,心情非常激动,也感动有些内疚。他们表示,遇事要冷静处理,免得影响了邻里团结。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随后,区纪委监委则督促区住建、水务、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及时将7万余元的补偿款缺口补上,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办成办好。

今年以来,碧江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的“晴雨表”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诉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该区共收到信访举报319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件,扶贫与民生领域立案116件,结案77件,党纪政务处分75人,问责14人。

“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只有进行时。”碧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利用信访问题这个“反光镜”,狠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碧江区纪委监委 田曼雯 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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