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纪委监委抓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通过线索来源清、信访办理清、问题反馈清、工作责任清四项机制,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0件,同比下降11% 。
线索来源清。通过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接访、委局机关干部轮流接访;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所联系乡镇流动接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每逢赶集日定点接访,全方位、多角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全面拓展线索来源,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5类情况实行问题线索集中规范管理,设立线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监督。
信件办理清。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将上级纪委交转办件、下级纪委报送件、委领导及各室自收件,以及有关部门移送件,统一归口至信访室处置。对照问题线索清单列出处置进度清单,建立“月汇总、季通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清单完成情况。同时,侧重突出乡镇(街道),每半年开展一次处置进度清单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问题反馈清。凡实名来信且注明联系方式的,一律实行收信回复、办结答复,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凡署名举报且注明联系方式的,一律实行收信回复,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对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实名举报件,在充分研判后,通过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公开反馈调查结果。
工作责任清。制定《关于信访件跟踪督办规定》,明确信访件在交办、转办、调查、办结等环节中的责任人。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凡对信访问题不认真调查处理或落实不力导致越级上访的,故意隐瞒事实或推诿、敷衍、拖延信访问题未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 (德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