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情报部”“晴雨表”作用,信访办理明确“四清”,信访督办实行“三制”,成果运用做到“两结合”,不断提升新时代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切实跑好监督执纪“第一棒”。
信访办理明确“四清”。“去向清”,建立信访件转办台账,对每一件群众来访来信的交办时间、单位、办结情况等逐项登记。“办理清”,信访件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结案时限、反馈时间,实行每周了解情况、每月督办、交办件季度通报制度,确保信访件按时优质结案。“反馈清”,凡实名来信且注明联系方式的,一律实行收信回复、办结答复,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责任清”,制定了《关于信访件跟踪督办规定》,明确信访件在交办、转办、调查、办结等环节中的责任人。
信件督办实行“三制”。建立信访案件办结审查制度。推行信访案件审理制,对复杂的、疑难的、将作信访了结的重要信访案件纳入到审理范围。建立信访举报通报制度。制定《德江县信访举报工作通报制度》,实现信访件办理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未按要求、按时限完成的对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建立信访举报督办制度。对重复件、实名件、联名件、内容具体且性质恶劣等方面的重要信访件,根据程度从重到轻按Ⅰ类、Ⅱ类、Ⅲ类进行归类梳理,分别由县纪委常委班子包办、委各室督办、各乡镇纪委承办。
成果运用做到“两结合”。定向分析,提高信访预警实效。不定期对信访信息进行定向分析,选取信访量较多的乡镇,对其半年来的信访数量变化、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异常情况等进行集中分析,帮助掌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精准施策,提高纪法教育力度,加强对该地区的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力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德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