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雁冰:抓实过渡期专项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1月18日第6版 时间:2021-11-18 09:10:25 点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聚焦“国之大者”,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远处着力抓紧抓实过渡期专项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处着眼谋划过渡期专项监督。聚焦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让人民群众公平共享发展成果。聚焦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责任、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书记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责任和“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防贫预警监测机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统筹协调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凝聚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细处着手做实过渡期专项监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织牢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网络,上下联动持续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全方位延伸监督触角。坚持系统思维系统治理,通过“交叉暗访摸底—督促自查自纠—集中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的闭环工作方式,重点监督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项目建设使用和作用发挥情况,让民生项目发挥实效。重点监督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和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保障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重点监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通过大数据“线上”数据筛查和纪检监察干部“线下”调查核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出现大规模返贫底线。

远处着力拓展过渡期专项监督。过渡期专项监督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紧盯乡村两级“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委会主任”“社长”等掌握的小微权力,制定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堵住制度漏洞,让乡村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紧盯乡村换届纪律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选好配强乡村振兴“带头人”。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常态化开展惩治“蝇贪”“打伞破网”,通过开展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进乡镇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乡村干部。紧盯清廉乡村建设,把清廉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方方面面,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作者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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