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单位对党委(党组)议题会前把关还不够严格,通报上次会议落实情况执行还不够好。”近期,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发送工作提示。
今年来,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决策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关键点和落脚点,围绕党委(党组)会议“会前——会中_——会后”三关,不断强化监督,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助推被监督单位集体议事规范化、决策执行高效化。
坚持“双向”审核,严把会前关。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对单位党委(党组)议题实行会前“双向”审核。即议题的责任科室会前要充分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坚持“准备不充分不上会、意见不征求不上会”;办公室将收集的党委(党组)会议议题提前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意见及时反馈。坚持“紧盯”现场,严把会议关。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坚持参会人员带着“意见”上会,不做会议“摆设品”、“稻草人”。会议中对集体决策过程、民主集中制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提醒。坚持“叠加”监督,严把落实关。要求被监督单位对会议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在下次党委(党组)会上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实行“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要求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共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26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158项,提出意见建议59条,否决议题2项,对会议监督中发现的1条问题线索已责成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转区(县)纪委监委处理。
“做好会议监督,是落实政治监督的具体举措,我们将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会议监督全过程,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马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