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各类监督机制协作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力争实现监督检查力度和效率再上一个新台阶。”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召开会议,明确围绕构建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体系相关要求,对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作出安排部署。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围绕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系统思维,在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室组地”联动监督、强化基层监督资源整合等方面多管齐下积极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力量、凝聚合力,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统筹衔接,不是各项监督简单的“物理叠加”,而是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实现“化学融合”。该县纪委县监委建立巡察机构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内设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力量整合、定期会商、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出台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围绕酒驾醉驾、统计造假、政府债务风险等监督重点,联合公安、统计、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和交叉检查,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商请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不定期召开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有效性。今年以来,与巡察、公检法等部门开展“难案”会诊2次,移送线索4件。
在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中,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室组地”监督联动,按照“地域相邻、分片协作、室组联动、优势互补”原则,制定“室组地”协作机制和片区协作集中审理实施方案,将全县2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片区,形成纵向统一领导、横向协作配合、整体交互联动的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疑难案件集中研判、协作办理、提前审理等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转变。
“‘室组地’三者相辅相成,优势互补才能彰显1+1+1>3效应。”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各片区共召开例会6次,集中研判案件线索12件,协作办理案件2件。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监督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该县纪委监委整合运用基层监督资源,围绕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公共教育、社会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如何开展监督,加强对村级监督力量统筹协调和业务培训,全面梳理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采取信息公开、入户宣传等形式,实现阳光晒权、规范用权、常态督权,严防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同时,对“三资”规模大、矛盾问题集中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通过县乡监督力量下沉一线、参加列席村级会议、建立村级“一把手”廉政档案等方式,提升监督精准性和规范化。截至目前,共召开村级监督工作例会27次,开展监督78次,发现苗头问题42个。
“收拢五指,才能重拳出击。下一步,将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方式,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管用的实招,提升监督水平,发挥监督加成效应,让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松桃县纪委县监委 黄浩然 )